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强化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法治化交通建设进程,根据《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2024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4〕3号)等法律及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凡是需要第三方或专业机构(专家)协助参与完成抽查工作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完善相关机制建设,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全面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责任单位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及时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执法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防止后续监管脱节,检查结果录入30日内反馈后续处理进展并对后续处置实时跟踪,直至后续处置落实到位。
(三)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遇有政策法规调整等情况发生时,及时按程序调整后向社会公布,确保监管事项合法合规。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依法开展对公路工程、养护工程、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货运(场)站、客运集散地、出租客运和城市客运等领域的检查。
(二)完善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完善与抽查事项、部门职责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运用省级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遇有市场主体变更或执法检查人员调整时,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一是全面应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及时完成执法结果录入、公示工作。需调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及时将调整后的计划报局政策法规处。二是全面推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监管。积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对在检查中经常被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检查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提升“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提高执法有效性。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对抽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处理,应责令整改的责令整改,应接受处罚的要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做好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
(四)加大联合检查。以省、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不断细化、完善交通运输系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结合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利用新媒体、门户网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解读和宣传,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自律主动性。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和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对分管领域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职的现象。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单位于4月1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按自查报告要求撰写)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1.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
2.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